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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9998888发布时间:2025-09-27 09:30:48 点击量:

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在2025年9月2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林炎临、周起予、吴乐霖因对
经查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提供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具体而言,审计过程中存在对销售与收款循环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对收入实质性程序和存货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多项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构成了《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违法行为。
最终,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23万元,并处以1683万元罚款。同时,对林炎临、周起予、吴乐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40.5万元、36万元的罚款。上述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项汇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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